无标题文档
您好,欢迎光临涟源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群导航 省厅主站 区县: 用户名: 密码: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12336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土资源业务 > 地质灾害
娄底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3
 
娄底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2
                                                                   

 

一、规划目的

编制《湖南省娄底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编制《规划》是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法的轨道,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预防和治理由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裂缝等造成的地质灾害,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无序到有序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单一部门防治向多部门协调,向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共同防治转变和从单独的政府行政管理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宗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以调查、群测群防与治理为手段,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我市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等长效机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本市现代化进程中,坚持不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

2、《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2124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29号);

2、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001]79号);

3、《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1997217湖南省人民政府第78号令);

4、《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

5、《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5]22号);

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1]46号)。

(三)技术依据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01年);

2、《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程》(DZ/T 0221-2006)。

3、《湖南省市(州)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指南》(湘国土资办发[2006]181号)。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规划》适用于规划期本市辖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五、规划效力

本《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作为地方性法规文件贯彻执行。

 

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统计,本市已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92处——其中较大~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60处,受威胁人口67861人、财产8.41亿元。近四十年来全市发生地质灾害565处(含隐患点),其中地面塌陷112处,滑坡391处,泥石流25处,崩塌29处,地裂缝8处。地质灾害造成1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

(一)地面塌陷

本市地面塌陷以采矿引发的占绝大多数,常成片成区分布。

本市已查明的地面塌陷有112处,占娄底市地质灾害总数的19.8%。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5985.2万元,占总额的45.4%,是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

地面塌陷有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两种类型。

1、岩溶塌陷

岩溶地面塌陷的引发因素以矿井排水为主,常发生在以岩溶水为矿坑水补给来源的矿区周围。全市岩溶塌陷区总面积85km2。主要分布于娄星区恩口煤矿区、涟源市斗笠山和桥头河煤矿区,这三个矿区19611997年因矿井排水共引发塌洞12777个。

2、采空塌陷

采空塌陷是因地下矿层被采空而引发,冷水江市和涟源市分布较多。据统计,全市采矿塌陷区总面积53.9km2,占娄底市总面积0.66%

(二)滑坡

滑坡是娄底市发生数量最多、分布范围最广的地质灾害,遍及各县(市、区)。引发因素以降水为主,自然滑坡占89%,其次是采矿、建筑工程切坡等。在物质类型上,以小型土层滑坡为主。

全市已查明滑坡地质灾害391起,其中328个点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直接经济损失10835.6万元,占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总额30.8%

(三)泥石流

泥石流是娄底市主要地质灾害之一。具有暴发突然、过程短暂、来势凶猛、危害严重的特点,其发育程度严格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和气候条件的控制。

本市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新化县西部、涟源市南部、双峰县东部山区。

据近四十年发生的25起泥石流灾害统计,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21.9%,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67%

(四)崩塌

崩塌主要分布于涟源市及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的丘陵山区。物质类型以岩质边坡崩塌为主。引发因素以降雨等自然因素为主,次为露天采矿、取土、道路建设、建房切坡等工程活动。本市已查明的29处崩塌中自然崩塌25处,工程活动引发的4处,已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9万元。

(五)地裂缝

娄底市地裂缝地质灾害较发育,各县、市、区都有分布,主要分布在矿山采空区。引发因素以地下采矿为主,个别为自然地质因素所引发。

全市已查明8处地裂缝,直接经济损失321.0万元,占地质灾害损失总额的0.9%。其中发生在资江煤矿采空区的冷水江浪石滩地裂缝,规模为巨型,有可能对冷水江市城区(县级城市)安全构成威胁,是一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正在监测中。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进展

1、全面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

20世纪90年代后期,娄底市人民政府已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政府日常工作来抓。目前,已成立了娄底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所辖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已基本建立了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地质环境监测站)。

2、着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199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8号);20023月,《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施行;2004年,《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04]21号)实施。2004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为贯彻落实各级法规,近年市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了相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范性文件,促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法制轨道,防灾减灾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3、市、县级政府十分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伍

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气象、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各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为县(市、区)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的决策依据。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的《娄底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已应用于防灾工作。

实行汛期值班制度。以群测群防为基础,逐步建立了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灾害隐患点进行观测巡查等工作制度。市国土资源部门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队。

4、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在矿权审批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制度。要求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力度。

娄底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即将完成。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举办防灾演习、培训班等,加大防灾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6、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

我市完成了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和双峰县4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为各级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7、对一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了勘查、治理工程,成效显著

1996年以来,市国土资源部门利用上级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金,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威胁大的隐患点实施了勘查、治理和监测工程,效果明显。

公路、铁路、水利等部门在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进行了有效工程治理,工程设施基本上能正常建设和运营。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本市大部分地区属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虽然已完成除娄星区外的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但本市行政辖区内交通干线、铁路、大中型水利枢纽、大中小学校等基础设施所在地未开展专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对娄底市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现状、形成规律、发展趋势、危害程度、潜在经济损失等情况未形成系统、实用性强的基础资料。对灾情的动态变化掌握不够及时和全面。

2、防治资金严重不足

娄底市和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我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中,得到有效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不足5%。主要原因是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投资主体未确定,资金来源渠道未落实,导致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3、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尚不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尚未开展

以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基础的各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不够完善。基层地质灾害监测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尚未开展。

群测群防工作开展难度大,防灾减灾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弱。

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急待加强,技术手段落后,防治水平较低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起步于近几年,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大多数地质灾害隐患点尚未受到有效监控。

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设备极为缺乏,国土资源、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气象等部门统一和相互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尚未形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突发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的能力较弱。

5、社会公众防灾意识不强,政府对地质环境管理措施的强制性(力度)不够

部分群众和集体、单位组织保护地质环境的观念不强,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在生产活动和工程建设中不采取或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地质灾害,导致人为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矿山企业在这方面尤为突出。

政府管理部门防治地质灾害的力度不够。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和活动方式变化等因素的控制和影响。

娄底市是湖南省煤炭等能源原材料主要产地。随着社会发展,对资源需求不断增长,矿产品产量增加导致矿业工程活动增强的可能性大。预测规划期内娄底市采矿地面塌陷等人为地质灾害发育可能加剧,灾害损失呈增长态势。

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滑坡等自然地质灾害也呈加剧趋势。

据预测,娄底市有冷水江市锡矿山宝大兴采空区地面塌陷区等地质灾害潜在危害严重地段8个,潜在危害严重地段总面积2890km2,占全市土地面积36%

 

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防治体系,变被动应急救灾为积极主动防灾减灾,促进预防和治理的协调统一。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依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危害程度,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

3、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4、责任、利益、义务相统一。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受益者合理分担。

5、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6、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7、服从上级规划,与同级部门规划相衔接。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1、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2、建立强有力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

3、有得力的组织指挥系统和应急抢险队伍,快速反应,科学防灾。

4、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受到严格防范。

5、因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幅度降低,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近期目标(2006-2010年)

1、基本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设立专项治理资金。将责任落实到人,依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2、初步建立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和专业监测预报体系。完善市、县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立完善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筹措机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提高我市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3、进行涟源市斗笠山镇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4、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完善本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5、初步建成本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和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传输、管理和发布的现代化。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专业监测点。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监测,实现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在线监测。运用新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成功率。

6、完成娄星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7、完成市境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8、完成全市大、中、小学校11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9、完成湄江地质公园、波月洞风景区15万地质灾害与区划。

10、完成新化县水车镇7~11组泥石流治理等6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1、完成冷水江市金竹山乡东风村地面塌陷危害区等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

(三)远期目标(20112020年)

1、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长效机制。

2、巩固完善市、县二级地质灾害应急预警指挥体系,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使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得到及时应急处理。

3、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和研究工作。包括:(1)完成冷水江市城区、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和娄星区城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新化炉观至上团县级公路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3)紫鹃界秦人梯田旅游区等7个风景旅游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4)车田江水库等7个大中型水库库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5)金竹山煤矿区等6个重要矿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6)娄底市膨胀性岩土成因、工程特性与分布规律研究。

4、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网络,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市、县两级政府提供监测预报信息。大幅度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

5、完成受重大地质灾害威胁的集中居民点搬迁避让工程,使威胁集中居民点、铁路和重要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对已查明的涟源市伏口镇半山村振石组滑坡等7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对已查明的新化县石冲口镇潘家湾村滑坡等4处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区进行搬迁避让。

 

第三章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代号:Ⅰ)、中易发区(Ⅱ)、低易发区(Ⅲ)三级。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根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形成机制以及发展趋势,结合大气降水、人为活动强度等动力条件,采用定性和半定量综合分析方法进行划分。对于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程度划分主要考虑区域地形地貌、岩土体特征、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降水及人为活动强度等因素。地面塌陷易发程度划分主要考虑碳酸盐岩类型、分布范围及埋藏状况、岩溶发育程度、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矿山开采现状、今后开采规划和人为活动强度等因素。

全市划分高易发区8个——其中以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高易发区4个,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高易发区4个;划分中易发区6个,低易发区2个。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全市划出5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新化县西部水车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A1

该区位于新化县西部水车镇以西,南面与隆回县搭界,包括水车镇、奉家镇部分境域,面积219km2。该区为志留纪花岗岩及元古代板岩侵蚀构造山区地貌,地形切割强烈,山势陡峻。该区降水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1500mm,是本市降水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该区浅表残坡积层发育,局部地段砂土、碎石土较松散,在强降雨作用下易发滑坡、泥石流。

区内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造成50人死亡,伤1人,损毁房屋254间,损毁农田305亩,影响公路3km,直接经济损失523万元。目前受威胁人口1720人,房屋1834间,资产1321.3万元。水车至奉家公路、紫鹃界秦人梯田风景旅游区、部分村庄、学校等建筑设施和人员安全直接受滑坡、泥石流的危害和威胁。

滑坡、泥石流是重点防治灾种。

(二)新化琅塘——冷水江——涟源伏口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A2

该区大致呈U字型展布。中西部沿沪昆铁路,西起新化琅塘镇、经孟公镇、西河镇、新化县城到冷水江市;往东北至冷江渣渡镇、涟源安平镇、伏口镇,面积1736km2

该区为构造剥蚀、岩溶低山、丘陵地貌,地形较缓。区内为晚古生代二叠系、石炭系、泥盆系地层分布区,层状碳酸盐岩、碎屑岩互层组合,岩层褶皱密集,裂隙发育。多年平均降水量13001500mm。区内采矿历史悠久,遗存大量老窑采空区。区内道路交通、房屋建筑等工程设施密集。

内区已查明地质灾害202处,造成45人死亡,损毁房屋3334间,损毁农田2146亩,直接经济损失11117.5万元。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中仍有168处存在灾害隐患,其中采矿地面塌陷隐患56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28149人、房屋20262间、资产34961.1万元。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主要有:娄怀和二广高速公路娄底段、沪昆铁路、G207国道、S225S217S312省道及县道和乡村公路,锡矿山街道办事处、冷水江市城区等城镇和农村居民集中点,车田江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以及工厂、学校等。

该区是娄底市主要煤炭、锑矿开采区。即将动工的娄怀高速在区内有80km,二广高速16km

区内采矿地面塌陷、小型土层滑坡高易发,是重点防治灾种。

(三)娄星区杉山——涟源市斗笠山——双峰三塘铺采矿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A3

该区大致呈南北向展布,北起娄星区杉山镇,南至双峰县三塘铺镇;西起涟源市斗笠山镇,东至娄底市区,面积1104km2

该区为构造剥蚀、岩溶丘陵地貌,地形较缓。多年平均降水量12001400mm。为晚古生代二叠系、石炭系、泥盆系及中生代三叠系地层分布区,岩层褶皱密集,裂隙发育。茅口组、壶天群灰岩、白云质灰岩岩溶发育强烈。区内采矿历史悠久,是本市主要煤矿、锑矿、石膏矿等矿山分布区之一。

区内已查明地质灾害点94处,共造成3人死亡,损毁房屋7148间,损毁农田8492.2亩,直接经济损失14455.1万元。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中仍有82处存在灾害隐患,受威胁人口24140人、房屋22953间、威胁资产31895.6万元。地质灾害危害和威胁的主要对象是:沪昆、洛湛铁路,上瑞高速公路及省道、县乡公路,水库、水渠;斗笠山镇、洪山殿镇受采矿塌陷威胁较严重,娄底市城区安全受岩溶地面塌陷威胁。

区内拟建的娄怀高速东起茶园,往西经水洞底、枫坪通过本区。娄底市城区将主要向南、北二个方向扩展。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区内采矿地面塌陷、小型滑坡高易发,是重点防治灾种。

(四)涟源市南部龙山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A4

该区包括涟源市白马、杨市、茅塘镇和龙山林场及双峰县的小块区域,面积211km2

该区龙山林场为构造剥蚀中低山区,地形切割强烈,群山起伏,山势雄伟陡峻。龙山山麓的白马、杨市、茅塘一带为山前丘陵。区内降水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1500mm

该区山区分布晚元古代、早古生代浅变质层状碎屑岩、硅质岩;丘陵区分布晚古生代泥盆系层状碎屑岩、碳酸盐岩。岩层褶皱、断裂等构造形迹密集,裂隙十分发育。浅表风化带、残坡积层发育。局部碎石土、强风化岩较松散,在强降雨作用下易发浅层滑坡、泥石流。

区内已查明地质灾害点27处,因灾死亡2人,损毁房屋462间,损毁农田644亩。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中仍有25处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受威胁人口1432人、房屋1435间,威胁资产2631万元。地质灾害危害和威胁对象主要为基本农田和其它耕地,民宅,人员安全,乡村道路,堵塞河道,对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白马水库亦有危害。

暴雨型泥石流、滑坡是区内重点防治灾种。

(五)双峰县梓门桥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A5

该区包括双峰县梓门桥镇、沙塘乡部分境域、双峰县城。面积146km2

该区为构造剥蚀岩溶丘陵地貌,地形较缓。多年平均降水量12001300mm,降水量相对较少。该区分布着晚古生代泥盆系、石炭系层状碳酸盐岩、碎屑岩及晚元古代板岩。岩层褶皱密集,裂隙发育。区内人口密度大,地面建筑、工程设施密布。

区内已查明地质灾害点8处,因灾毁房199间,损毁农田110亩,直接经济损失232.5万元。已查明地质灾害点中,有6处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受威胁人口342人,威胁资产2478万元。地质灾害危害和威胁的对象主要是基本农田、民宅及人员安全,以及G320国道和县乡公路、水渠。

区内有数家煤矿和石膏矿在开采。采矿地面塌陷和暴雨型滑坡泥石流是重点防治灾种。双峰县城要注意防范抽排岩溶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

 

第四章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1、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是依据气象信息结合环境地质条件,对较大区域范围内发生与气象有关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预报预警。

2、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群测群防体系、气象监测预报网为支撑,建立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采集、处理、会商、产品制作与发布系统。加强预报预警基础理论研究,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适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为预防地质灾害提供信息。

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由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联系组建。

每年汛期,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区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信息发布采取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

42010年前完成与省级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连接。20112020年,全面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

(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

建设市、县两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将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到人。

2、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

建立群测群防管理体系,成立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指挥中心。

2010年,建立县、乡、村三级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即县级监测网(一级网)、乡(镇)级监测网(二级网)和村级监测网(三级网)。要将监测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监测数据及时存档和上报。

3、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2010年,建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地质灾害监测队伍。对一批危险性大、隐患严重、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点。利用先进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站网式监测,实现自动监测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通过监测,争取达到在灾害发生前能预警预报的目的。

规划对冷水江市浪石滩地裂缝、冷水江市矿山办事处南冶炼厂滑坡、冷水江市锡矿山办事处矿务局家属区地面塌陷、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岩溶地面塌陷、新化县孟公镇大岩—白岩村滑坡、涟源沪昆铁路K1288+650K1290+000路基滑坡、涟源市龙塘乡金鸡村滑坡、双峰县梓门桥镇苏家村上游组滑坡等7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专业监测。

4、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

在涟源市斗笠山镇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为全市矿山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经验。

(三)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1、建立市、县两级应急指挥系统,成立应急小分队。制定市、县两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到2010年,建立以市国土资源部门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2、建立远程可视化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国土资源与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气象等部门统一和互为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

3、应急设备与物资准备

规划期内,各县(市、区)须多方筹措资金逐步配齐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必须的设备,如应急指挥车、探测仪、对讲机、手持扩音器等。应急物资和设备除必须购置的外,主要是在应急准备阶段明确提供有关物资、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如交通、通讯设备,铲、挖掘机、救护车、医疗器械、抢救药品等。一旦急需则可无条件调用,灾后给予补偿。

(四)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1、到2010年,建立相对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动态查询。

2、到2010年,完成整个信息网络的骨架建设,实现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与灾害实时速报,初步实现对监测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发布等全程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理能力和防治水平。

3、到2015年,建成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让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包括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危害性及可能危害对象等主要地质灾害信息,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查询。

二、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一)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到2010年,规划对已查明的双峰县梓门镇苏家村上游组滑坡等6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工程。

2、到2015年,规划对涟源市伏口镇半山村振石组滑坡等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工程。

(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

此类工程主要是对治理难度大、范围大、居民点较分散的采矿塌陷、滑坡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的分期、分批搬迁避让。对有明显发灾迹象且直接威胁人员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优先搬迁。对位于采矿塌陷区的新建工程,要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表移动变形规律等地质环境条件选址,避免采矿塌陷的危害。

12010年前,规划对已查明的冷水江市锡矿山办事处矿务局家属区(宝大兴)等13处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点实施搬迁避让。

22015年前,对已查明的新化县游家镇简家院村12组等5处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点实施搬迁避让。

(三)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2010年前建立市、县二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编制并不断完善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二级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状态下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避灾疏散和应急治理。

政府财政每年预留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资金。

三、地质灾害基础工作

(一)地质灾害基础调查

12006-2010年期间,规划完成以下8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

1)完成娄星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完成上瑞高速公路娄底段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3)完成国道320娄底段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4)完成铁路湘黔线、洛湛线娄底段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5)完成娄底市境内省道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6)完成全市高易发区内大、中、小学校11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7)完成湄江地质公园、波月洞风景名胜区15万地质灾害与区划。

22011-2015年期间,规划完成以下4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

1)冷水江市城区、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娄星区城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新化炉观至上团县级公路沿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3) 曾国藩故居旅游区、紫鹃界秦人梯田旅游区、梅山龙宫旅游区、大熊山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九峰山森林公园、洪家山森林公园7个风景旅游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4)大型水库——柘溪水库、车田江水库,中型水库——大江口水库、白马水库、南冲水库、半山水库、周头水库库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5)斗笠山煤矿区、金竹山煤矿区、渣渡煤矿区、冷水江煤矿区、锡矿山锑矿区、洪山殿煤矿区等6个重要矿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研究

2008-2014年,与有关单位合作完成娄底市膨胀性岩土成因、工程特性与分布规律研究,为滑坡等地表变形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支撑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支撑技术体系规划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标准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的关键技术和野外试验基地建设;地质灾害治理技术与治理示范研究;区域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研究等。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依据省级规划进行。

市、县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地勘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科技力量。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体系

1、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县、乡、村群测群防人员定期举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技术水平。

22010年前,在大中小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地质灾害防灾意识。

3、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等时机,在全市广泛开展减灾科技“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42010年前,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进行乡镇、村组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经费估算和效益评估

 

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经费估算

《规划》实施经费包括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研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减灾工程三大类。估算经费总额为21432万元人民币,其中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研究1000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9024万元,地质灾害减灾工程11408万元。

二、经费筹措及来源

(一)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经费来源

1、县级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经费:①《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中已确定的项目,经费来源以省级财政为主,省、市、县三级财政的分担比例为631。②本次市级规划确定的项目,经费来源以市财政为主,市、县二级财政分担的比例为64。③斗笠山煤矿区等6个重要矿区15万地质灾害与区划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因为这是国家重要能源和原材料产地。

3、大中小学校11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64

4、地质灾害防治科技研究项目经费来源以市级财政为主,市、县两级财政分担的比例为73。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经费来源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运行费、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及运行费、专业骨干网络建设及运行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442

2、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点建设及运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及运行、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应急反应监测网络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六项费用由市财政投入。

(三)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经费来源

1、减灾工程项目属于自然因素发育形成的地质灾害,其工程经费列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足部分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受益者合理分担。特大型地质灾害,如新化正龙村711组泥石流治理,新化县孟公镇大岩、白岩村滑坡治理工程经费争取中央财政投资;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财投入的自然地质灾害减灾工程项目,经费分摊比例为532;由市、县二级财政投入的项目,经费分摊比例为55

2、属于各行业、各部门经营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费用由该行业、部门负责。

3、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其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历史上国营矿山开采遗留下来的地质灾害隐患,其减灾工程经费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

4、采取激励机制,鼓励社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争取多渠道、多层次投入。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效益评估

(一)社会效益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可有效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110万、15万、11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查明地质灾害空间分布规律及形成机理,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系统的基础资料,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专业化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意识,做好灾前应急准备、临灾防范,避免群死群伤,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效益

全市地质灾害减灾工程经费估算为11408万元。经实施后能避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5686.1万元。如果考虑灾后人员伤亡善后费、医药救治费、重建安置费、交通阻塞等损失费的减灾收益,其经济效益更为显著。

(三)生态环境效益

规划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地质灾害加剧,地质环境恶化的势头。

能为地质灾害隐患影响区创造较为安全的人居地质环境;能有效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农田、村庄、交通道路的危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效地保护地方生产、生活设施,为人民群众建设良好的生存环境创造条件。

 

第六章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娄底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该《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决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实现依法行政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各类地质灾害防治法律和法规,实现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矿山采掘工程活动。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要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3、在进行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可研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建立分级分部门的领导目标责任制

1、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铁路、交通以及气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编制并不断完善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新的情况和需要对规划作修改完善,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同意。

五、建立健全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强化防治经费使用管理

1、政府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占有适当的比例。

2、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的原则。

3、建立矿山和建设工程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破坏地质环境的矿山、建设项目法人预收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

4、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使用应由主管部门的统一筹划,专款专用。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轻重缓急,采用招标、公示、审计等形式,透明使用。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要在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切实用到地质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工作上来。严禁资金挪用,杜绝浪费。

六、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围绕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治理难点,与科研单位或有关院校联合攻关,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含量,降低防灾减灾成本和资金投入的风险。

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1、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2、开展地质灾害科普教育,唤起全社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有效提高公众应急反应和临灾救助能力。

3、创造“保护地质环境有功,破坏地质环境犯罪”的舆论环境,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上一篇        下一篇
无标题文档